疫情期间社保减免优惠政策(疫情期间社保减免优惠政策对个人有影响吗)
深圳企业社保减免优惠政策
深圳企业社保减免优惠政策深圳企业社保减免优惠政策 ,主要包括了免征、减征和补缴 、缓缴4个部分 。免征:免征我市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下同)2020年2-6月的基本养老、地方补充养老、失业 、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
深圳社保减免到12月通知,深圳市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实施期间,职工养老、失业 、工伤待遇正常享受,不受缴费减免影响。
疫情期间 ,深圳的社保政策给予了中小微企业和大型企业不同的支持措施 。具体来说,免征中小微企业2020年2月至6月的基本养老、地方补充养老、失业 、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此外,对于大型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免征2020年2月至4月的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单位缴费。
疫情期间,深圳社保政策有所调整,具体包括免征、减征、延缴和缓缴四个部分 。在免征方面,对于深圳市中小微企业 ,2020年2月至6月的基本养老 、地方补充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将被免除。而对于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2020年2月至4月的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单位缴费也将被免除。
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保优惠政策有哪些呢
1 、对于因疫情导致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企业,可以申请缓缴免征期间的个人应缴社会保险费 ,也可以在7月份之后申请缓缴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费用 。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在免征、延期缴、缓缴期间,职工的社会保险待遇不会受到影响。
2 、疫情期间只有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可以获得工资补贴,临时性工作补助标准为:直接接触病例的每人每天300元 ,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每人每天200元。
3、疫情期间社保正常缴纳,可以网上申诉缴费办理,也可以在疫情解除后补办 ,具体情况如下:(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办税温馨提示 ”,办理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缴费 ,并打缴费凭证 。
4、对低保对象收入豁免,就业成本抵扣和重病患者 、重残人员等特殊困难人员单人保政策;及时足额发放特困供养金和低保金,并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对困难群众做好应救尽救和应保尽保的原则。
5、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
6 、其次,经营情况发生严重苦难 ,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再次,申是对于申请减缓的期限,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半年 ,并且免收滞纳金。比如说免征中小微企业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期限不长于5个月。
2024杭州社保新政有哪些
1、杭州社保新政规定,超过期限的社保中断缴纳需补缴滞纳金和利息 。具体规定如下: 超过期限需补缴滞纳金和利息:社保断缴超过一定期限 ,需缴纳滞纳金和利息。公司欠缴的社会保险费,从欠缴之日起至用人单位申报补缴成功的前一日止,每天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根据浙江省《关于公布2024年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2024年杭州市职工社保的缴费基数上限为24930元/月,下限为4812元/月 。
3、杭州社保新政规定的基数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具体情况不同类型的社保所认定的基数范围也不同 ,可以根据有关社保部门的规定来办理社保的缴纳情况,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2020年疫情期间社保减免政策
1 、社保减免优惠政策根据2020社保减免优惠政策来看,新的延长政策实施减免的社保费包括企业三项社保单位缴费部分,具体为: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2 、自2020年2月起 ,湖北省可免征各类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3、年,杭州实施了一系列社保减免政策 ,旨在帮助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政策涵盖了养老、医疗 、失业及工伤保险。对于中小微企业,政策规定在2020年2月至6月期间免除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而对于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2月至4月期间则减半征收单位缴费部分 。